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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我心之执  作者:唐语樵 (完结)很特别的文~~~~

第九章-1

  凌恺躺在方凌留下的懒骨头上,听著收音机里自己的歌。主持人激动地解说著,说这首《异时空的恋人》是近年来难得一见的好歌,说词写得多好,多富有想象力。
  他静静地听著,没想到好几个月过去,这首歌的热潮还是没有褪去。专辑里的其他歌,也颇受好评,但是唯独这首歌一直霸占着各大排行榜的榜首,连自己的新歌都没法把它挤下来。
  凌恺苦苦地笑。他从来就不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他的恋人,确实来自另一个时空,也确实活在另一个时空。
  咽下所有的苦涩,他不敢怨老天的捉弄,情愿相信,这是神奇的缘分,每日每日在心里祈祷,让他能再见到方凌,见到,不是小女孩的方凌,不是陌生人的方凌,而是,他的方凌,他的会像树熊一样紧紧缠著他不肯放的方凌,他的前一秒还神气活现后一秒就满脸通红的方凌,他的方凌。
  除了等待方凌当初所说的2003年那场演唱会,他什么都没法做。他没有办法去找那个十几岁的方凌恋爱。此时的她,只是把他当成一个遥远的偶像而已,一个还没有多大成就,还没有办法占据报纸娱乐版多大版面的新星,对著遥远的星空,他轻轻说:“我会努力的,凌凌,我会努力地站到最高处,我会让你一直一直看到我,我会让你眼里永远看不到其他人的存在,我会让你找到我。”
  他起身,想要重温一遍当初和方凌一起看的电影。他们后来一起买了很多电影回来,还特别空了一个柜子出来放录影带,说有一天要把整个柜子全部放满。凌恺把存放录影带的柜子打开,惊讶地看到里面一个大大的盒子,他打开盖子,发现里面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信封。他拿起最前面那封,上面写著:
  To my dearest baby
  1993年11月7日
  是方凌的字迹。他有些怀念地触摸著信封上的字,然后打开,里面有一幅画,不同于她之前那些素描,这一次,她用了颜料。画里,是一头深栗色短发的方凌,神采飞扬,眼睛大大的,穿著宽松的白毛衣,牛仔裤,白球鞋。她伸展著双手,像是要迎接他的拥抱。
  凌恺微笑,把画抱入怀中,好像抱住了飞奔而来的方凌。
  信封里除了画,还有一张白色信纸,他打开,看到上面方凌隽秀的字迹——她的字向来飞扬,洒脱,是种很中性的漂亮:
  现在是1993年11月7日,今天天气很好。1993年的方凌,喜欢一切白色的东西,喜欢顶著一头乱糟糟的短发乱跑,喜欢在学校跟人争强好胜,然后,在爸爸送她的一张专辑的封面上,她看到了年轻的凌恺,然后她央求爸爸找香港的朋友帮忙,为她买来凌恺的第一张专辑,然后在深深冷冷的夜里,她听到了凌恺清冷的声音,然后然后,她喜欢上了凌恺……
  1993年16岁的方凌有点苦恼,她一向不喜欢赶流行,没想到自己也开始很赶流行地追起星来。
  1993年的方凌在小小的苦恼过后决定屈从于凌恺的“美色”,一直活蹦乱跳的她居然开始安静地坐下来学画画,只因为想画下专辑封面上凌恺的样子,想用笔一点一点地抚摸凌恺年轻的脸,抚平凌恺微蹙的眉。
  1993年的方凌,开始懂得了“喜欢”。
  凌恺笑出了声音,“喜欢”是吗?1993年的小方凌,开始喜欢上了她唯一追著的那颗星星了。
  下面一封信上,写著1994年,还画了一个小拳头,表示威胁:“1994年才能打开看哦,不然扁你!”
  凌恺失笑,又叹息,可惜扁不到啊,所以,威胁失效,继续打开。
  1994年的信封里有一颗小小的幸运星。紫色的,晶莹剔透的样子。
  凌恺小心翼翼地握在手心,打开信封里的紫色信纸:
  1994年了,很快一年就过去了,只剩九年就能见面了,时间过得很快对不对?所以,要快乐哦,要努力,要让我一直一直看到你,只看到你,再也看不到别的星星,知道吗?
  1994年的方凌在干什么呢?时间太久远了,我要好好想想。
  嗯,想起来了,1994年17岁的方凌疯狂地喜欢上了紫色,还迷上了一种简单的手工:幸运星。这个时候好像很流行做这个呢。于是,17岁的方凌在紧张缺觉的高中生涯里,硬是熬了好多个夜,编了一千颗紫色的幸运星,然后,做了一条很结实的小纸船,把所有的幸运星都放到了船里,找了一个周日,把它带到了海边去放生。一千颗幸运星呢,有很多很多的祝福在里面啊,有没有接收到?
  信的结尾,画了好多颗紫色的星,凌恺微笑,心里暖暖的,收到了,他轻声说。
我像被世界遗忘了
每天过着不知晨昏的日子
我的世界
就是这间屋子
今天和昨天一样
明天和今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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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2

  然后是1995年的,信封里放着一颗红豆,信上写:
  1995年的方凌高三了,很忙呢,要准备考大学了。方凌不像凌恺,方凌还是很喜欢念书的,所以,她要好好复习,好好考试,考上中文系,以后帮凌恺写很多很多的歌词还有剧本。好不好?
  所以,1995年的方凌很忙,什么都没法做,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著贴在墙上的凌恺的海报说:“好想好想见见你啊。”
  嘻嘻,是不是很花痴?
  一直很花痴,凌恺点点头,赞同她难得的自知之明。
  1996年了。1996年的信封里面有一张小卡片,是她自己做的卡片,非常可爱的一个脚丫子形状的卡片,打开,看到里面有好多好多小脚丫,小脚丫都可以打开,每一个脚丫后面都写了一句“我爱你”。
  亲爱的凌恺,我有没有说过我很爱你?似乎没有哦,我真粗心是不是?不要骂我哦,我故意的。我想让你在很想很想我的时候,想得心都揪痛的时候,看到我的信,看到我好多好多好多的爱意,这样,日子是不是会好过一点,不会那么难熬?
  好爱好爱你!
  1996年19岁的方凌顺利地进入了自己第一志愿的大学,开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活。大学生活很新鲜,不像高中生活那么乏味。大学里有男生开始追方凌了哦,有没有一点威胁感?不止一个哦!是不是觉得有点严重了?
  嘻嘻。不忍心吓你了,我知道你有多疼我。19岁的方凌虽然不知道凌恺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面静静地思念著她,但是,19岁的方凌很挑剔,除了凌恺她谁都不要。
  有男同学追她,她皱皱眉,太矮了,要像凌恺一样高才行。
  又有一个,她摇摇头,太丑了,我的眼睛被凌恺养刁了,一定要有凌恺这样的姿色才行,哈哈。
  哇,还有不怕死的哦,她叹叹气,声音太难听了啦,我喜欢清清冷冷的声音,凌恺的声音,其他的,听了起鸡皮疙瘩。呵呵,好像真的很欠扁哦。所以,有一天一个师兄终于忍不住嘲讽19岁的方凌:“你真以为你天香国色是不是?还以凌恺为标准,真是不识好歹!”
  方凌一点都不生气,19岁的方凌不是天香国色,但也不是不识好歹,她只是心里眼里只能放下凌恺。有没有很感动?
  凌恺笑著点头,好感动呢,真的。原来在自己没有方凌陪伴的漫长岁月里,方凌虽然一无所知,但是,她用她稚嫩纯真的心在爱著,爱著一个她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碰触到的男子。
  凌凌,凌凌,他缠绵地唤她的名。凌凌。我善解人意的凌凌啊。知道自己的离去会给他带来怎样的孤寂和伤痛,所以,早早地准备了这些,无非是想他哪天不经意间看到的时候,心会暖一点吧?
  凌恺闭上眼睛,想著方凌的一切,想著自己曾经紧紧抱著的娇小玲珑的身躯,他尝到了幸福的滋味。原来,这样地想著一个人,爱著一个人,即使没有办法拥在怀里,也是幸福的吧?
  继续打开1997年那封,他知道方凌要是在的话,一定会大呼小叫,不让他这样张狂地作弊,提前打开那么多封。可是,她不在啊,所以,继续作弊好了。现在的他,很冷清,需要暖暖的她的笔迹来给他温暖。
  1997年,好有意义的一年,香港回归了,20岁的方凌,感觉离你近了好多。她想打工赚钱,然后,去香港听你的演唱会。又很别扭地不愿意和一堆尖叫到疯狂的小女生一起去给你捧场。因为她觉得自己和普通的fans不一样,至于不一样在哪里,她也不知道。可能是比别人更喜欢更喜欢吧。她想。她苦恼了很久,还是决定只要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偷偷喜欢你就好。她从各个地方搜集你的海报,你的各种版本的CD,你的每一部电影,哪怕只是客串一个镜头的电影。
  1997年的方凌,开始知道了愁滋味。开始怅然若失。开始没有办法像原来一样没心没肺地快乐生活。1997年的方凌,在深夜,抚著海报上凌恺寂寥的眉眼,轻轻地吻上了他的唇。
  凌恺带著满心的震颤,抱著盒子,坐回到那张方凌最喜欢的懒骨头上。他记得有次两人一起逛街,方凌看到了这个软骨头时,激动得要命,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蜷缩在一个舒服的懒骨头上,看天色一点一点改变,看窗外人来人往,然后,她在脑子里编织一个又一个故事。兴致高时,写点东西,懒的时候,什么都不写,甚至什么都不想,让脑子成真空状态。所以,她说,所以你要好好努力哦,这样才养得起我。
  你很难养吗?凌恺问她。似乎除了给你一个懒骨头让你发呆,给你一天三顿饭吃,就什么都不要了。
  当然难养。方凌用力点头。我很会吃,你不努力赚钱的话,我会把你吃垮!
  凌恺记得自己当时笑得腰都直不起来,看到方凌气鼓鼓地虚张声势,越想越好笑,就问她,我快把存款吃完了,要是再不红一点,自己都快养不起自己了,怎么办?
  方凌为难地想了半天,那好吧,她说,我努力工作,养你好不好?等你开始赚钱了,我就退休,专心被你养。
  你真的很懒哪,自己当时这样笑她,怎么都想著要被人养。
  是你我才肯被养好不好,你以为我那么不挑吗?方凌用力捶他,一下又一下。直到他把方凌一把扛起,完全不管他们正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吓得方凌把脸埋在他肩膀,再不敢露出羞窘的脸。
  凌恺轻笑出声,他的方凌,真是可爱。
我像被世界遗忘了
每天过着不知晨昏的日子
我的世界
就是这间屋子
今天和昨天一样
明天和今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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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3

  1998年。
  98年的方凌生活乏善可陈。可能是因为老爸遗传的文学素养,方凌的中文系念得十分顺畅,不需要花什么力气,成绩也还不错。她偶尔写写文章,偶尔看看书。不准备考研,所以不紧不慢地应付功课,等待毕业就好。
  老妈看方凌无所事事的样子,决定把她抓到公司去给设计师打小工。方凌的老妈很搞笑,明明是物理系毕业的,却因为对美的执著追求而在时装界打拼了好多年。98年21岁的方凌开始跟著设计师学画图,学设计,学裁剪,学一切一切她本来没觉得有多大诱惑力的东西。后来,她开始认真学习,她有天分,设计师都开始欣赏她。我想,可能是因为她知道,有一天她要来到20岁的凌恺面前,为凌恺添装理衣吧,所以,她很认真地学。
  1999年来了。
  1999年是万众瞩目的一年。所有的人都沉浸在世纪末的狂欢或恐慌中。1999年22岁的方凌周围的人都开始惊恐地想要为世纪末留下一些特别的回忆。宿舍里一直没有恋爱的两个女生也开始蠢蠢欲动,想要抓住世纪末的浪漫,为自己开启一生一次的美丽恋情。
  1999年12月31日,大四的方凌没有回家,她在学校的操场上,和许多留校的学生一起,看著操场中央熊熊燃起的巨大篝火。学生会的人为了迎接新的世纪,特意安排了这样一个篝火晚会。进入2000年的那一刹那,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开始拥抱欢呼,许多热血沸腾的学生开始手拉著手围著篝火跳舞。人群喧闹。
  22的方凌没有办法把自己融入到那一片热闹中去。22岁的方凌开始觉得孤单。她突然被一种绝望的疲倦感包围住了。突然很想,可以冲到她喜欢了很久的凌恺面前,说一声新年快乐。
  凌恺默然。原来,受苦的从来就不是他一个。方凌一无所知吗?或许是的。可是方凌爱著不是吗?孤单地爱著,用著全部的信念和勇气爱著一个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碰触到的人。
  然后,2000年。方凌准备论文,方凌开始用功,方凌继续喜欢凌恺,方凌开始有点忧伤,方凌开始想要爱人,可是又非凌恺不能爱。然后,7月,方凌毕业了,方凌工作了。
  2001年,方凌工作快一年了。她不讨厌她的工作,可是很讨厌她的同事。他们不停地试图拉方凌去相亲。在被方凌拒绝了好多次之后,居然还有同事嘲笑方凌,说当心哪天不小心就成了变态老处女了。过分!方凌非常生气。她才不要一个她不喜欢的人来带她领略爱与性的美好感受,她宁缺勿滥。
  2002年,方凌终于忍不住换了份工作。比以前的薪水低,但是同事没那么烦人,相处得比较平静。方凌不紧不慢不算用心也不算打混地工作著。25岁的方凌继续搜集凌恺的一切,继续用心地看著凌恺、爱著凌恺,方凌有些无奈地把自己的心交给时间去裁决。有时候她看着身边的同事一脸幸福地投入男友怀抱,会怔怔地发愣,想着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有这样一个怀抱在路的那头等待自己。她有点羡慕那种平凡的、油盐酱醋的幸福。可是她没有办法主动停止对凌恺的爱恋。即使周围的人都笑她追星追到走火入魔。她还是没有办法停止对凌恺的喜欢。
  凌恺掩上自己的眼,痛楚慢慢褪去,心里面开始蔓延开来的,是满满的喜欢,满满的感动。如果努力了之后,就能被方凌看到,就能终于有一天被她找到,那么,他专心努力就好。
  然后,2003年终于到了。2003年的信封很大个,凌恺看著信封里那幅大大的画像,白衣,白裙,长长的卷发,波浪一样,干净的脸蛋,期待的眼神,手里握著两张演唱会的门票。
  2003年的信上这么写:
  嗨,亲爱的凌恺,我们就要见面了呢。时间过得真快是不是?2003年9月19日,是我26岁的生日。我收拾好激荡的心情,收拾好满得快要溢出来的紧张,准备去演唱会看你。
  我快不敢看你不敢听你了,你知道吗?
  我怕听见你沧桑的声音,我怕听见你温柔的声音,我怕自己的心会疼。
  告诉自己,这是最后最后最后一次了,放纵自己像个小女生一样,对著自己的偶像大喊大叫,发泄过多的热情,凌恺,26岁的方凌开始胆怯,想要把满满的爱意悄悄收起,过正常的人生了。
  年龄渐长,26岁的方凌有点不敢再像以前一样,只是什么都不想地去喜欢去爱就好。26岁的方凌,快要无法说服自己相信一句“我爱你”可以解决世上一切难题了。
  可是,在最深最冷的夜里,在自己的全部温暖都不足以让自己的心暖起来的时候,她还是决定,决定什么都不要去用理智对待,只是天真地相信自己是那高楼里的公主,总有一天,会有她命定的骑士来解救她,用他温暖的怀抱许她一世温柔。原来,方凌的心底,终究住著一个没有长大的女生呵。
  恺,26岁的方凌快要和你见面了。26岁的方凌快要知道现在写著这封信时的方凌的心情了。恺,再难再苦,一无所知的方凌都不曾放弃对你的爱恋,所以,曾经拥有过一切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好好努力,我们一定一定会见面。然后,你要用你温暖的怀抱许我一世温柔,好吗?
  好,怎么不好。凌恺好脾气地笑,不当心跌落一滴眼泪。
  好,怎么样都好,只要能再抱紧你。方凌,亲爱的方凌,等著我。
  夜很深,很长,静静的,仿佛天地都在陪著他一起,让记忆一遍又一遍地纠缠,天罗地网一样盖住凌恺,轻轻地,盖在冷冷清清的屋里,盖在蜷缩在懒骨头上思念方凌的凌恺身上。
  夜很深,很长,如同凌恺的思念,漫长,遥远,可是,天总会亮,思念,也总会找到一个出口,找到一双会抚平他一切伤痛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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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4

  一年又一年,凌恺认真地让自己越爬越高,让自己离最高处越来越近,让自己可以不停地占据各大报纸杂志的封面,让自己的电影一部比一部受到肯定,让自己的歌唱遍整个华人世界。
  他的身体很累,他瘦了很多。有时候几天都合不上眼,但是他一直不让自己停下脚步。因为方凌就在路的尽头等著他,他没有办法抵抗住这样的诱惑,于是,著了迷一样,他不停地工作,不停地让自己更成功,不停不停地往前狂奔。
  有时候特别累了,他会想到03年的方凌,他想方凌在回到03年之后一定会很哀怨。她一定很心疼自己深爱的人要在漫长的岁月中独自奋斗吧?一定很痛恨自己只能无知无觉地等著她的骑士去解救她,而她,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凌恺知道方凌一向注重爱情中的付出,从不允许自己只是索取的那一方。她总是把自己能给的关怀和爱都给到淋漓尽致。所以,她大概很不能原谅那个懵懵懂懂就得到他全部爱情的方凌吧。傻丫头啊,她忘了吗?她已经执著得爱了他十年,才有这样的缘分出现在他面前和他相爱。这样的一份感情,能计算得出谁付出的多,又是谁付出的少吗?
  于是,想著方凌,他就像永远不需要休息的陀螺一样,继续旋转,继续为了最后的结果旋转、漫舞。
  他一直没有换过住处,还是住在妈妈留下的那两室一厅里。他不想离开这个充满了回忆的地方。财富积累得越来越多之后,他陆续买了几套房子,都是在环境很好的地方,有方凌爱看的风景。以后,方凌喜欢住哪里,任她挑就好。每个房子里,他都放了一个大大的懒骨头,柔软,慵懒,她想怎么睡都行。
  这些年,不管圈内圈外,都有向他示好的女人。漂亮的,知性的,聪明的,单纯的,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美丽,可惜,拥抱过方凌之后,自己的怀抱,好像被下了蛊一样,再也没法去拥抱别人。再美,再好,都不是方凌。演艺圈漂亮的女人多得难以计算,可是,在那些一个比一个娇艳的容颜上,他看不到让自己心动的东西,所以,即使他不曾刻意专一,他的怀抱,仍一直空著。
  媒体不停地猜测他的感情世界,他们不相信他没有爱人,不相信他可以这么多年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他们捕风捉影,可是,什么都抓不到。他对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风度翩翩,他从来不生气,他对歌迷影迷的要求总是尽量满足,他看到要他签名的小女生总是会多一点包容,他再累的时候,都会记得关怀一下他的fans,跟他们说一声:“好好保重身体,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因为他知道,这些fans里面,有一个远在上海的、他的方凌。
  所以,不管多么忙碌的时候,只要每一次出新专辑、新电影,他总会包起来,附上一张签名照,寄给方南。
  而方南,每年总会寄几张方凌的照片给他,让他看到方凌的成长,看方凌一点点地褪去青涩,从小女孩长成大女孩,短发一点点变长。
  第一张长发的照片后面,贴著这样的便签:“凌凌开始留长发,据说是因为她喜欢著的凌恺在某次采访时说自己比较喜欢长发的女孩子。”
  还有一次的照片上,方凌抬头看著镜头,一脸希冀。方南附著的信纸上这样写:“每次将你寄来的东西送交方凌,方凌总会欣喜万分,然后狗腿地说我是天底下最好的爸爸。于是我将她这样的神情拍下,供你一乐。”
  凌恺看著照片里垂涎万分的方凌,开心得笑了好久好久,都没有办法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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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5

  然后有一次去上海出席活动的时候,思念成疾的凌恺抵制不了“方凌就在不远处”这样的诱惑,悄悄地抽出一些空档,仔细改装,跑到方凌的学校去看她。
  他戴上大大的渔夫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还嫌不够,他贴上了一些假胡子。然后,放心地让自己成为学校里的路人甲,在方凌的宿舍楼下打转。
  晃了好一会儿,他才看到方凌。一个和他记忆中不太像的方凌。印入眼帘的那个女孩一头及肩长发,浅蓝色淑女长裙,挂着很淡的笑容,眉稍有着轻愁,很像,居然很像海报上的他。
  凌恺被她眉间的轻愁击得心痛,差点站不住,他紧紧握拳,控制住自己想要把方凌紧紧拥入怀中的冲动,他浑身发颤。
  正想转身离去,他看到了让他的心再次回暖的一幕: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捧着束花求方凌收下,方凌轻声说对不起。男生不相信居然有女生会拒绝如此高大帅气并且在女人丛中向来无往不利的他,索性上前一把抓住方凌的手,亲昵地叫了声“凌凌”。然后,爆笑的一幕发生了,方凌狠狠地挣脱他的手,男生还想上前,方凌身边那个不动声色的女孩突然踢出一脚,把男生踹飞。然后,方凌轻轻柔柔地说:“不要用你的破嗓子叫我凌凌,难听。”狠狠地,一箭中的,男生黯然退场。
  凌恺暗捏了把汗,还好,凌凌向来是温柔对他,从来没有给过他这种待遇。他还想多看会儿,这时,听到方凌身边那个身手不凡的女孩说:“赶紧回去了,这里怪人真多,一个自作多情的臭男生已经够倒胃口了,怎么还有一个中年怪伯伯打扮得这么怪异在这边偷看你。”凌恺左右四顾,终于发现,那个中年怪伯伯就是指改装后的他。于是,尴尬地逃离现场,然后,他浅笑出声,郁闷一扫而空。凌凌,真是抚慰他伤痛的灵药。
  就这样一年一年过去,方南陆续寄来了方凌的一些照片和她的近况。凌恺也总在思念决堤的时候,改装好了去方凌的附近远远地看她会儿,然后,继续回到那个孤军奋战的演艺圈,为了他心爱的凌凌打拼。
  终于,凌恺开始和经纪人商量巡回演出的事了。因为从他1993年初发第一张专辑至今,已经整整十年了。因为凌恺刚出道的时候,主要是跑跑龙套,演演小角色。至于歌手的身份,是到了93年有唱片公司和他签约,为他发片之后才冠上的。所以,从他在歌坛的发展来看,以第一张唱片为起点来计算是比较合适的。其实凌恺之前开过好多次演唱会,但从来没有试过大规模的巡回演出,因为太费时,他的档期又安排得太满。正好十年是一个很值得庆祝的事,所以经纪人也很兴奋地开始跟他计划起来。他跟经纪人商量好,从2003年的4月开始,一直到9月结束,要安排多少场都由经纪人和唱片公司决定,但是最后一场,要放在上海,时间由他定,曲目由他定。
  因为凌恺配合度一直都很高,所以对于他这个难得的要求,经纪人和唱片公司都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经过整整两个月的筹划和安排之后,凌恺的巡回演唱会,以香港为起点,开始了它的第一站。
  亲爱的方凌,不要怕,不要慌,不要心疼,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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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1

  拿出方凌当年留下的2003年那个信封,凌恺小心地用手指抚上画里的女子,画她的眉,她的眼,她的唇,她温暖小巧的唇。他轻轻印上一吻,开始作演唱会最好的准备工作。
  终于,要见面了。
  他任由化妆师、发型师、他的助理、总之一堆人在他脸上头发上身上整理来整理去的,总算,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做完。他仔细地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深深吸了口气,准备出场。
  一阵狂暴的鼓声响起,全场屏息。就著钢索,他一席黑衣,从天而降。
  尖叫声响起,他有些颤抖,已经连著唱了那么多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他的手心甚至紧张得泌出了冷汗。
  鼓声慢慢变轻,直至消失。轻柔的钢琴声响起,他在全场的讶异中,唱起了一首十年前的老歌《邂逅》。最后一场的演唱会曲目是他自己安排的,为了达到他想要的效果,他没有对外公布曲目表。所以,他的歌迷,听到完全不同于之前几十场的那些歌曲时,都有点惊讶。
  他安安静静地唱著,没有使用过多的技巧,没有刻意修饰声音,没有华丽的伴奏,没有绚丽的伴舞,他只是,像很多年前的那个还没有走红时的凌恺,用著对音乐的热爱,和对方凌的那颗真心,实实在在地在唱歌。
  干净清亮的嗓音轻柔却又无孔不入地穿透了体育馆的每一个角落。
  他安安静静地唱著,目光却扫向第一排的某处。没有看到预料中的人,却看到了一对中年夫妇。他看不清楚,心有点慌。他记得自己在几天前就把票寄到了方南手里。那么,方凌呢?难道来的是方南夫妇?
  他的心不受控制地恐慌起来。声音有点轻颤。他用尽全身力气才让自己平静下来。这必须是一场完美的演出,他不容许自己破坏掉任何一个细节。这是他十年前就许诺过的演唱会,他不能搞砸。
  连著唱了好多首歌之后,他回后台换衣服。迅速地换著衣服,眼角晃过一个小小的身影——是他一年前领养的孤儿,因为长得像方凌,他为她取名为凌凌。看到凌凌让他有点诧异,他的助理在边上陪笑,说实在对不起,因为凌凌一直缠著她说要来看爸爸的演唱会,她实在拗不过小姑娘的执著劲儿,只好把她从香港带来了。
  凌恺笑笑,没有怪她。这样也好,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记起方凌曾经说过的话。她说:“你当时抱著一个小女孩从灯光里走出来的时候,全场都傻了。大家都愣愣地看著那个一直很礼貌但也一直和人保持一定距离的凌恺,宠溺地抱著一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居然还叫你爸爸!”他记得自己当时失笑:“怎么可能?难道你还生了个小孩留给我才走?”方凌吐舌:“我不知道啊。还没生,我怎么知道?不过,小女孩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自己叫凌凌哦,因为她妈妈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凌字。”她神秘地笑笑:“小女孩长得和我小时候很像。我也很想知道呢。等你找到我之后告诉我谜底好不好?”“好。”方凌的要求,凌恺向来照单全收。
  于是,他单手抱起小小的凌凌,说,跟爸爸一起上台好不好?等会儿跟爸爸的歌迷问个好。
  小女孩乖巧点头。
  再次出现在台前,他镇定地看著全场因小女孩的出现而躁动,还不够呢,他想。于是,他对手里抱著的女孩说:“凌凌,跟大家打个招呼。”
  偌大的体育馆一片沉寂。
  效果达到,他心里开始笑了,脸上却依然挂著习惯性的忧郁。他得开始为退休作铺垫了,因为见到方凌之后,他就不会再想放开她。他只想唱歌给她一个人听,再也不想孤单地在镁光灯下,拼了命地往高处爬了。
  他对体育馆内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歌迷说:“这么多年来,我很庆幸有大家陪我一起走过。为了顾虑大家的感受,我一直没让凌凌出现在公众面前。但是今天的演唱会对于我来说,是为了实现一个约定。凌凌的妈妈十年前离开了我,但是她曾经要求我十年后在她的家乡办一场演唱会。所以我来了。我想可能我并没法看到她,但是这个约定,我一定要实现。很感谢大家来今天的演唱会,大家如果真的喜欢我,就请接受我的女儿,因为你们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我很需要你们的支持。可是如果不能,我也只能说很遗憾。我有今天的成就也已经够了,或许,我真的该多花点时间陪陪凌凌了。”
  歌迷的反应却让他感动,他们大声地喊:“凌恺,不管如何,我们永远支持你!”
  这些年的努力,除了最后的结果他什么都看不到眼睛里去,现在才发现,也还是得到了不少东西的是吗?有这么多完全不相识的人这样地支持著他。
  他轻声道谢,然后,开始唱起他的代表作《异时空的恋人》。
  忧伤的歌声中,他看到了白衣白裙的方凌,长长的卷发,手捧一束百合,人比花娇。
  和记忆重叠起来的容颜让他几乎忘了下一句的歌词。他轻声地问:“是方凌吗?”手有点颤抖,一定、一定要得到她肯定的答案才肯罢休。
  方凌颔首。
  控制住把方凌拥入怀里的冲动,凌恺把口袋中的链子塞到她手里。然后,转身,不再看她,而是牵起了小女孩的手,继续唱歌。
  他必须好好地、认真地结束这场演唱会,算是对支持了他这么些年的那些歌迷的一个回报。
  至于方凌,她必须自己找出所有的谜底。
我像被世界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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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间屋子
今天和昨天一样
明天和今天一样
在这里听不到更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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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2

  演唱会结束后,方凌如他所料地给他打了电话。挂掉电话,他的心开始颤抖,20岁的凌恺,快要邂逅方凌了是吧?
  他叫来助理,跟她关照了一堆事情,把凌凌也交托给她,然后准备给自己放几天假,好好地等待故事的收场。
  在工作人员的掩护下,他回到了宾馆。一个人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静静地躺著。
  等待天明,等待方凌从那遥远的时空距离里面破空而来。
  他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的夜空,心里面有狂喜之后的空洞,空空的,不知该怎样填满。
  就这样等著,像等待宣判的囚犯一样,忘了一切地等著。
  直到,不知道多久以后,电话响起。
  他恍惚地接起电话,听到一个陌生女孩的声音:“请问是凌恺吗?”听到他确定的答案之后,她著急地说:“凌凌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演唱会结束之后,就一直睡到现在,已经十几个小时了,她一直不醒,怎么办?我刚才打电话给她爸妈,可是她爸爸要我来找你,说凌凌就交给你了。”
  他一惊,开始慌乱起来,深呼吸一下之后,他平静下来:“告诉我地点,我现在过来。”
  他换好衣服,戴上墨镜和帽子。他压低帽子,像做贼一样地往停车场走去。
  飚车到了方凌的住所,丁洁云给他开了门。由于著急方凌的情况,丁洁云在近距离看到凌恺的时候居然连尖叫都忘了。把凌恺带到方凌的房里,她很识相地说:“方凌就交给你了,我先回家,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要是有什么情况,请你打电话给我。”凌恺点头。
  听到关门声,凌恺回过神,居然不敢去看躺在床上的方凌。长久的等待之后,对于盼来的这个结果,他有些不敢轻易碰触。他紧紧地握拳,松手,再握拳,再松手,终于,用全身的勇气武装好自己期盼的心,他看向睡梦中的方凌。
  他轻轻伸出手去,触摸著方凌的脸,看著方凌睡著之后呈现淡淡粉色的肌肤,一切都和记忆中那么相似。他压抑住自己心口快要呼啸而出的期盼,用指腹勾勒著方凌美好的轮廓,心形的小脸,长睫毛盖住了灵动的大眼,挺秀的鼻子,菱形的唇。他抚上自己思念了十年的红唇,再也没法克制自己,他俯下身,吻住。
  学著当初方凌调皮的动作,他伸出舌尖,描绘著她小巧的唇形。一下,再一下,不含任何杂念的吻终于走样,他的舌探进想念已久的红唇,辗转地吮吻。大手捧住方凌心形的小脸。睡美人缓缓睁开迷蒙的大眼,看到是凌恺,她习惯性地回吻,然后迷糊地问道:“你回来了呀?导演没灌你酒吧?”凌恺失笑,亲亲她的鼻尖,他把方凌抱起,坐到自己腿上。
  方凌清醒起来,看到眼前这张有点岁月痕迹的脸,所有的记忆全部回笼、重合,她突然低呼。
  凌恺抱紧她:“终于想起来了,凌凌?”
  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方凌的眼里跌落,她颤抖著抱紧凌恺,死死地抱住,像要把他揉到自己身体里去一样。“凌恺,恺,恺……”她一遍一遍地叫著凌恺,哭得像个小孩。
  凌恺任她在自己怀里哭到喘息,知道方凌在心疼他,知道方凌疼他受过的苦。他任由方凌揪住他的衣领,任由方凌把他的头拉下,任由方凌不规矩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任由方凌把他扑倒在床。
  他满足地叹息,怀抱终于不再空虚,心,奇迹般地,圆满。
我像被世界遗忘了
每天过着不知晨昏的日子
我的世界
就是这间屋子
今天和昨天一样
明天和今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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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完结

  缠绵过后,他拥著方凌。她双手双脚都缠住凌恺,像是打定主意再也不会松手了。凌恺微笑,明明饱尝十年相思的人是他,哭得凄凄惨惨的却是怀里这个八爪鱼一样的小女人。但是很奇怪,见到方凌之前还很空洞的心,此刻却满得仿佛从来都不曾空过,满满的,溢出幸福来。
  “恺,那个小女孩是谁啊?我没生过。”她很郁闷地打探。随时准备听到不中听的答案时对凌恺实施家暴。
  “是个孤儿。去年我在一家孤儿院拍MTV,见到她躲在角落里,不声不响的,在看到我的时候却又灿烂地笑了。那笑容真像你。我什么都没想,就决定领养她,给她取名凌凌。”
  方凌皱皱鼻子:“那以后你叫凌凌的时候,是在叫我还是叫她啊?不行不行,给她改名啦,你怎么这么懒,给你女儿取这样的名字。”
  凌恺捏住她的鼻子:“也是你女儿。我告诉她,妈妈叫方凌。她一直问我要妈妈呢。”
  方凌害羞了:“你都没跟我求过婚,就想让我当这么大个孩子的妈妈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很便宜吗?”凌恺挑眉,“有人求婚像我这样求了十年、求到上帝都感动了你还不感动?”
  方凌噤声,不开玩笑了。她抬起一只手,抚上凌恺的脸:“你瘦了好多。这些年,你受苦了。”
  凌恺笑:“用短短的十年换你长长的一辈子,一点都不苦。太划算了。”他突然问方凌:“我在演唱会上好像看到你爸妈了。”
  方凌睁大眼:“我爸妈?怎么可能?咦,你什么时候认识我爸妈了?哇,你在讲国语,我刚发现!”
  凌恺大笑:“都讲了这么久了你才发现,真够迟钝!”他躲开方凌的魔爪,不让她挠自己痒:“我十年前就开始和你爸通信了,不知道吗?你以为你那些限量的签名CD、海报、照片都是哪里来的?”
  方凌大叫:“我一直以为是爸爸托他在A大的朋友买的。他骗了我十年,天哪,我一直感动得要命,想想自己的教授老爸,像追星族一样拜托人家买这买那,原来是你寄过来的啊?”
  凌恺点头:“虽然不敢直接来找你,怕破坏掉事情的正常发展,但是在可以的范围内,我不会让你一个人这样没心没肺地学别人追这颗星那颗星的,我要让你的眼里一直只看到我。”
  方凌又哭了:“幸好、幸好我的眼里一直都只有你。”
  他沉默半晌,闷闷地开口:“其实,这十年来,我曾经几次在距你很近的地方看过你。可是每次都会被你或者你身边那个厉害的女孩当成有不良企图的怪伯伯。”
  方凌讶然:“你来看过我?你从香港飞来就为了看看我?”
  凌恺笑:“第一次是在上海出席活动的时候,实在想你想得快疯了,就戴上墨镜贴上胡子到你的学校去看你。亲眼看到你拒绝了一个男生,还看到你朋友把他踹飞。真怕你被人追走。”他有点郁闷:“我正贪婪地看你呢,你们俩居然把我当成中年怪伯伯,迅速地溜走了。”
  方凌大笑:“你的死忠fans要是知道那个怪伯伯就是你,一定会把你生吞活剥了的。你胆子还真够大,这都敢出现。”
  “后来又来过三次。都是直接从香港飞来的。实在想你想得快发疯,数着日子等你26岁生日的到来,数着数着发现还有好多个日子要熬,所以,什么都不管了,放下工作,飞过来,等在你家门口,在你出门的时候看你一眼,再飞回去继续工作。”
  方凌听着,泪大串大串地跌落,像人鱼公主的珍珠眼泪。
  凌恺吻去她的泪:“每次看你一眼,都能支撑自己乐观地前行好久。终于熬到03年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被思念逼到悬崖边上了。”
  “别哭,宝贝,告诉你这些不是为了看你哭,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自己有多珍贵,你心爱的凌恺为了找回你,一直没有停止地在努力。”他温柔地吻住哭到快窒息的方凌,半晌,他说:“演唱会前,我就寄了票给你爸。后来在预定的位子上没看到你,我差点崩溃。”
  方凌一边擦着泪,一边解释道:“演唱会前我爸问过我要不要帮我买票,我那时早就买好了。一开始售票我就排队去买了。所以爸爸大概就自己去看了吧。”然后,她很小声地说:“等待了十年的女婿,他也著急嘛。”
  凌恺闻言,一下坐起,把方凌也从被窝里挖了出来,方凌愣愣的看著他:“干嘛?”
  “提亲去啊。都让你爸等了十年了,不能再等了。”凌恺理所当然地说。
  方凌捶他,瞬间从小媳妇化身母老虎:“是不是顺序错了?我还没答应呢。”
  “我以为有人十年前就打定主意非我不嫁了。”他大笑,等著方凌下一波攻击。没想到却看到方凌红了脸,然后伸出手。凌恺抓住她的手,不解地看著她。“戒指、戒指啦!”她很没气质地大叫。
  凌恺开怀地笑了出来,真好,他的方凌,终于又回到他身边了。
  “戒指在香港的家里,没有带在身上。不过有一件事,倒是现在可以做的。”
  他轻轻地哼出一段旋律,然后开始唱给他的公主听:
  I stand alone in the darkness
  The winter of my life came so fast
  Memories go back to childhood
  To days I still recall
  Oh how happy I was then
  There was no sorrow there was no pain
  Walking through the green fields
  Sunshine in my eyes
  I'm still there everywhere
  I'm the dust in the wind
  I'm the star in the northern sky
  I never stayed anywhere
  I'm the wind in the trees
  Would you wait for me forever ?
  I'm still there everywhere
  I'm the dust in the wind
  I'm the star in the northern sky
  I never stayed anywhere
  I'm the wind in the trees
  Would you wait for me forever ?
  Would you wait for me forever ?
  Will you wait for me forever ?
  歌声悠扬,方凌著迷地看著他,听著他,他停下歌声,凝视方凌:“欠了你很多年了。95年这首歌一出来,我就买回来学了起来。还满意吗?”
  方凌说不出话来,只是点头,再点头。
  “那么”,凌恺单膝跪地,对方凌伸出手,“Will you marry me?”
  方凌郑重点头,把自己的手放到他手心:“Yes, I do.”
  这一刻,万籁俱寂,什么样的声音都比不过千百年来一直被重复的这一句——Yes, I do.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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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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